賣家出售商品時需如何設置提款或積分方式

    步驟一: 我的-->右上方“設置”按鈕-->帳戶管理-->款項相關,選擇入帳的預設方式“積分”或“退款/收款至銀行帳戶”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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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步驟二:設置成功後,我是賣家-->訂單管理-->待移交-->點【移交商品】進入訂單,移交商品給買家後,點【確認已移交】;

    步驟三:“步驟一”已設置預設方式,直接“勾選”我已知曉並同意上述內容,點【確認提交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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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步驟四:買家領收商品,款項會按照您“步驟一”選擇的預設方式變為積分或等待提款;

     

    PS: 1、“積分” 僅可用於購買點數卡或者帶有“臺灣商品”標識的商品,不可轉出到銀行;

    2、“收款至銀行帳戶”是每天早上09:30將24小時內產生的款項自動提款至您的默認銀行帳戶;